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受了工伤,他认为能达到伤残等级,请问工伤怎么评残?

2018-07-06 06:55: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申请工伤认定。提交文件: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劳动能力鉴定。提交文件: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如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或面谈。
  • 职工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由职工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及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
    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属职业病的,需待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
    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
    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 用人单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也合理。

    伤残等级评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未经鉴定,不能确定伤残等级,无法适用法律给予相应的待遇。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解决也应当先行进行伤残鉴定,按鉴定结论对照法律规定进行协商。

    职工工伤致右手中指断一节,如果末节完全离断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5.
    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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