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11月份经媒人介绍,我与她结婚,结婚前给付女方5万元彩礼,我们没有领结婚证,婚后感情不和,女方常常提出分手,但每次都被她父母说和了,回来女方父母非要求我是上门女婿,我是坚决同意。于是女方就不同意和我在一起,女方父母也是这个意思。我想请问男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男发给付的彩礼是否能要回?

2018-10-22 11: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案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满足上述条件的,彩礼是可以返还的。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可以被认为是满足上述法律规定个第一条,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无需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彩礼纠纷产生的前提是双方不愿结婚或结婚后未实际共同生活便离婚。因此,如果能够调解双方和好,就根本上消除了结婚彩礼纠纷。实际生活中,部分青年男女对婚姻考虑欠周全,遇到问题便意欲分道扬镳。遇到这类情况,首先要着手帮助双方冷静思考,看看双方是否确实无法和好,双方的矛盾是否为根本矛盾。一旦青年男女出现和好愿望,要同时注意做好双方父母的协调工作,防止双方父母因情绪性对立而阻挠青年人和好。彩礼能否要回,与男方和女方是否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具有重大关系,下面我们就将这一问题分为男方与女方未结婚和已结婚两种不同的情况进行分别讨论。
    一、双方未结婚,彩礼能否要回关于彩礼能否要回,因为这一争议在我们实际生活中广泛存在,在司法实践中也认识不一,所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专门就彩礼问题进行了规定,该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该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结婚,彩礼是可以要回的。
    二、双方已结婚,彩礼能否要回如果双方已结婚,彩礼能否要回呢。婚姻法
    (二)第十条继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该条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结婚,要要回彩礼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只有在满足了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者两种情形之一,要求返回彩礼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同时要回彩礼势必对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该解释进一步明确,在满足上述两种条件而要回彩礼时,还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财富的增长,彩礼的数额也在不断增加,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初确已出现矛盾,对给付的彩礼进行合法合理的分配,不仅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也避免了双方因此问题另起纷争,笔者建议大家最好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这样才能放心又省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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