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夫妻有一5岁男孩.我没固定工作也没收入.丈夫国企销售.每月工资加出差补贴大约5-7千多元.真正打到工资卡每月2500元左右工资.是他交给我们母子的.而出差补贴每天170元都是丈夫自己领取了.结婚时候的楼房是公婆买好的.名字是丈夫的.我们居住.后来结婚后我省吃俭用也算攒下了一些家业.买个一处楼房.然后把他婚前的楼房卖了.资金全部投在婚后楼房的装修中了.仅剩的存款和娘家人借了一些.又通过丈夫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一个新楼.交了首付.每月从他工资卡里扣除掉2100多元偿还贷款.也不管我和孩子死活.扣了贷款剩下的钱就是孩子的托费了.由于聚少离多.他已经变心很多年了.曾经邮寄回来的旧床单上留有女人的经血痕迹.本来想为了孩子将就下去吧.丈夫大手大脚一身名牌.而我省吃俭用.现在他回来我们就像陌生人一样.都当对方是空气.回来一阵也经常夜不归宿.在家我们也是不说话.尴尬至极.可是他当着我父母孩子的面打我.完全不把我父母放在眼里.当我们的面给别的女人发信息.公婆劝说也不放在眼里.男同学打电话给我.他摔我手机还打我.我也对他真的寒心了.我决定通过法律起诉离婚了.我们的财产和贷款法院会如何分配?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有什么依据?明知道他外面拿钱养了女人.苦于没有证据.孩子天天需要接送我也不能跟踪他啊.家里有钱他就想理由给拿走.朋友或同事借去了没借条还让我少管.我想去要钱他不让.明明就是拿钱出去没干好事.我如何能多分一些财产.如何能抓住他的把柄?我不想离婚后还是那么艰难.我省吃俭用攒下的家产.离婚也想多得一些.谢谢帮我详细指点一下.我具体该怎么做?

离婚
2018-10-23 01:1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有如下规定: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通常情况下,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
    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