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北京集体户籍女方山东农村户籍,除两方初婚初育证明,户口本身份证,集体户准许入户证明外,还需要北京内的计划生育联系单(或村委会开具的居者证明)(租住,无房产),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绿本或蓝本),女方在校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等其他材料吗?

2018-10-24 10:4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  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并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办理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三十多年了,“提供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时间长达三十年,直到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才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只不过从“单独两孩”政策到全面两孩政策只相隔了两年时间而已。
      而单独两孩政策到全面两孩政策的调整,主要继于三方面原因:  一是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女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下降较快。
    群众生育意愿发生转变,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  三是家庭规模缩小,养老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
      因此,遵循人口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  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并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办理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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