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还没有离婚,我有这个想法,主要是我和她为了一点小事拌嘴,他就和他父母颠倒事情黑白,责任全怪到我头上,然而她父母每次不问清是非就说我这说我那,说我没出息。我们的孩子目前9个月是个男孩,吃母乳,现在可以吃稀饭,一般孩子花销费用都是我父母出的钱(包括孩子她妈的花销),她父母偶尔也会在孩子身上花些,孩子妈妈没有工作,在家不洗衣不做饭不扫地,总之任何家务不做,我做点小生意,我爸妈住一套房子,我和孩子妈妈也住一套,我和父母没有分家,我所住的房子房权证可以办我父母的名字,这样的话 离婚房子会分她?

离婚
2018-10-24 11:3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可以分割的。
    通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离婚夫妻双方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子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