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老师,和现在的丈夫属于二婚。虽然我以前生过一名男孩(离婚后判给男方抚养),但是现在的丈夫属于再婚初育,他在第一次婚姻中没有孩子。按照国家政策,我们合法申请了二胎准生证。现在孩子六个月大了,当地计生部门要求我必须结扎。但是,由于我是剖宫产,当地县计生服务站做不了,让我们去县医院做。我们也去了。可是医生说,她们也不愿意冒风险,在计生服务站做,是国家免费的,剖宫产做不了也不能推倒医院来。建议我们干嘛花自己的钱,还让她们担风险?我们又回到县计生服务站,请求在县计生服务站做手术。她们说我子宫上有疤痕,服务站做不了,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是做不了,还是我的身体状况不符合结扎的条件。她们又给我出主意,县医院做不了,就去县中心医院,或者是她们找人找关系让医生给我做手术。我拒绝了。我不是不配合计生部门工作,我虽然百般不愿意,万般无奈,还是流着泪来结扎了,你们做不了不是我的错。她们最终决定再研究再想办法。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整天惶惶不可终日。为什么在同一个省份,不同的地区,人家合法生育二胎,伴着孩子的降生,一家人欢天喜地,而我们就要为了结扎,而愁云残雾?我必须的结扎吗?没有资格选择别的避孕方式吗?

2018-10-24 16:1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具体程序为:
    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由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 全国二胎政策落地前生二胎依然是违法,2015年10月30日最新的新闻是内地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但是在政策落地前省的二胎宝宝依然属于违法超生。
    现在的二胎符合条件还是按照以往的政策:
    1、 夫妇双方生育二胎申请书。
    2、 填写二胎生育申请表(钢笔将各栏目填写清楚)。
    3、 男女双方单位、街办事处计生办加盖公章。并有主管计生的领导及专干签字。
    除以上三个必备手续外,各款具体手续如下:
    一、 第一个孩子系残疾的:
    1、 由女方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2、 由女方单位出具第一个孩子系残疾证明(该残疾证明为天津市计生委统一印刷专门用于审批二胎的),并提交残疾儿治病的主要病历。区县计生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及检验报告单。
    3、 凭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街领取申请表,用钢笔填写,并由男女双方单位及上级单位的领导和计生干部签署意见。报送街计生办审核,然后报送区计生委审批。
  • 2016年二胎生育相关政策:

    1、新计生法启动,即为政策落地,之后出生的二胎均属合法生育;之前的仍按照原条例处理

    2、取消二胎证审批制度,改为生育登记制度,各省登记办法会相继出台

    3、删除晚婚晚育提倡倡议,取消晚婚假

    4、新法后的独生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新计生法前的生育的独生子女,仍可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证的,相关奖励制度仍继续

    5、保留社会抚养费制度,未婚生育的,处二千至五千元罚款;生育时已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在被通知征收后三月内办理结婚手续的,可不予罚款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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