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我老家是江苏的,我老公是湖北的,现我两人均在深圳上班,2011年12月份登记的结婚证,现已怀孕三个多月,在深圳医院检查时,医生让提供“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就通知老家的人给办理(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都寄回老家了,老家计划生又说让我在深圳办个“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办好也寄回我老家了,可老家计生办又说再让我老公的户口所在地开个三级证明,证明我本人目前是属于我老公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办管理,可我老办老家计生办又说我的户口没有转移过去不办理,请问让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这项要求吗???恳求各位帮忙解答下,非常感谢!

2018-10-24 16:5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
    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就离婚时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后应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写明,然后到相应的地点的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并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  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并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办理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  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并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办理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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