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江西南昌市人。我老公是广东人,后念湖北大学将户口迁到学校。然后在湖北宜昌参加工作,再把户口迁到,当时的单位湖北宜昌集体户口。现在他已经换工作了,人一直在南昌工作,可当时的户口还没迁出来,也没迁回去老家,还是集体户口。我们打算在南昌安居。

我和老公今年结婚了,在南昌领的结婚证,现在想将老公的户口迁到我这边,可以吗?

我们今天去我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时,我们这村委不接受,为什么?可以不给办的吗?那我老公户口问题怎么办?

2018-10-24 20:0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结婚跟迁户没有必然的关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 关于集体户口迁出需要哪些手续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条:
    1.集体户口迁出,拿着你的户口卡,带上你的身份证和要入户的户口,直接去个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可以。
    2.如果是刚买房而办理的话,那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集体户口那边的派出所不用再去,也不需要开任何证明的。
    3.需要原来集体户口卡,房产证,一张白底彩色一寸大头相照片(就是一般的一寸照)。
    4.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那要带上复印件,银行按揭合同及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后两项不会收,只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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