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孤儿 今年20 亲生父母在我出生后就把我抛弃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养父去世 19岁养母去世,由于家庭原因我没有升大学,从十八岁出来我就一直想要有一个家庭,今年四月我认识了他,他说自己身家清白,虽然我知道他没钱,之前结过一次婚。但是由于我一直渴望得到家的关爱。我也愿意跟他结婚。结婚之后一个月 我才发现,原来他在跟我结婚之前。认识了一个很有权势的女人,那个女人给他钱买车买相机买设备。零零碎碎加起来也有一二十万,而且那个女人不好惹。同时在跟我结婚期间 那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最后那个女人要他还12万,如果不还就伤害家里人。而完全不知情的我被那个女人的黑社会势力威胁要找到我,把我致残。于是我开始四处流窜,在端午节到这几天我走了广西,四川,现在又回到湖南。现在我也没钱没工作,那个男人逃到东莞,对我不闻不问,我现在想要离婚,我希望我能得到我应有的补偿。他家人已经帮他还了12万,开始想打发我走了,不想给我任何赔偿。我又没有钱去打官司,我想知道我能够得到赔偿吗?如果能,我能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我的权益???

2018-10-25 18:5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双方可向法院提出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结婚两年有一个孩子,离婚的话男方不用给女方赔偿
    1、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给予赔偿的,另一方应依法给予赔偿
    2、如果夫妻双方之中的一方存在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有过错一方在司法实践之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少分或不分
    如果夫妻没有共同财产或财产约定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则应以过错一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除了上述两种情形之外,夫妻双方离婚,不再存在一方给予另一方赔偿的法律规定
    4、如果双方离婚不存在过错情形,不存在财产约定各自归各自所有,且另一方为照顾老人 子女 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情形,财产的分割按照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以及双方之间约定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执行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乡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妇女合法的权利,体现法律的公平性。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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