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2011年7月10日结婚 今年三月份生下一名男婴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孩子出生9天的时候 因为一点小的矛盾 女方被他家人接走了 然后男方去吧她家电视砸了 事隔一天男方去接女方回家 女方不回说等出了满月的 然后男方满月后又去接女方 女方不在家 电话也不接 然后男方就和女方家人吵了起来 之后男方再也没去接她 女方家根本就不说理 也不说回不回来 现在男方想要彩礼  我想请问现在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能要回多少? 孩子一直由男方抚养

2018-10-26 14:3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国家没有法律规定的,一般都是按照当地的水平,不过过高的彩礼肯定是不合适的。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
    (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
  • 彩礼一般情况不予以退还,有三种法定情形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双方并未在一起生活的,双方并没有结婚的或是骗取彩礼的
  • 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
    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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