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金 我们节假日加班公司少发加班费我现在辞职后能不能要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01 07:5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辞职情况,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也的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有了更好的打算,其生活不会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陷入困顿,因此《劳动法》并没有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往往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或者欺诈手段,迫使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既失去工作,又得不到经济补偿,这显然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22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处长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特别注意:工作年限限制。

      1)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1)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

      3)其他的,按劳动者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计算。

      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倍

      特别注意: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辞职要看单位有没有违规,否则自己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也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1的原则,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有很多是不用补偿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补偿,还要赔偿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许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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