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遗漏当事人的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应按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受理,法院坚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如果法院以原告对增加的当事人的起诉未经劳动仲裁,与法律规定不符,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起诉,其做法是否违法?

仲裁
2018-11-01 11:4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后,需要起诉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不满足上述规定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驳回起诉。
  • 劳动争议起诉不需要提仲裁裁决结果。只要一方起诉,仲裁裁决书就不生效,也不需要法院撤销,实际,起诉后,法院就是重新开始审理,仲裁过程可以当没发生过。劳动合同关系其实不准确,应该是劳动关系,由于仲裁裁决书不生效,法院自然不需要纠正。
    总之,法院并没有错误。如果你想上诉成功,还得从实体证据上考虑,究竟存不存劳动关系。
  •   劳动争议发生时不可以直接起诉,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