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由于减员,在劳动期间降低劳动者工资,使在职者辞职~是否违法

2020-07-31 09:1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单位员工未按照法律规定辞职,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是可以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但是员工的劳动报酬单位还是需要支付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自动离职没有补偿。
  • 违法,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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