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鞋厂工作??做了30来天??由于家中急事??离职没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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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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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协商,该通知通知,该赔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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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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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