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死者曾有高血压,现年61岁,男,2013.6.5日在工地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5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如何向用人单位和包工头进行索赔?(未与工头签订劳动合同等)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02 11:2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你爸的情况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工伤鉴定等级向公司主张赔偿,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您的母亲属于工伤或者职业病的情况,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
  •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是不能判定为工伤的。单位可以不用进行赔偿。建议员工直接起诉单位,要求单位承担部分责任(因超时加班等原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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