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与司机问题具体材料我都准备好了,在此事未开庭处理完事时,我去单位问工伤问题,人家单位不让了,现在我的护理证明还差一个身份证复印件,我用的是和我一个单位亲表姐夫的,但是从我区厂里问工伤,我表哥怕牵扯他的事,说是有几个月工资未开,他不想给我,我把他的工资表,及证明都在单位盖章了,这个没有身份证复印件行吗?关于工伤问题。我去劳动局申请了,人家让出具单位证明及盖章,现在单位怕 赔钱根本不给你开证明盖章,我该怎么办,到12月1号就开庭了,怎么到节骨眼上竟事啊!请帮帮忙!我的责任是同等责任!我骑摩托车逆向行驶发生车祸,并且车子没有手续!这个到底算不算交通事故!

2018-11-02 11:5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按以下比例承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对于具体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交警队申请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 发生车祸,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事故,交通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

    (三)当事人拒绝签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