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名电力企业职工,2009年10月28日受领导委派到厂门外道路维护缷煤车辆秩序。这时,一辆缷煤车驶过来,我连忙打手势示意其靠边排队停车,可是该司机不管不顾继续向前驶来,将我撞倒。造成左臂肘上截肢,终生残疾。当时交警部门给认定的责任是我违反《交法》第39条,行人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车.兜售.发送物品等交通安全行为。之规定。负次要责任,肇事方为主要责任。现在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当时对此也不懂,现在已过了时效期。请问我的认为对不对,如果是对的,现在请求法院判交警部门重新认定行不行。虽说已认定工伤3级,但社保部门对此由交通事故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不与补偿,先于肇事方赔偿后,再与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我已做了司法鉴定是5级,请问我与肇事方要求民事赔偿标准应该如何算?情详细举例说明行吗?谢谢了!

2018-11-02 12:0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只承担所发生交通事故的70%的主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不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机动车的实际控制人是雇员,但是雇主负有选任合格雇员与监督雇员的责任,所以,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理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同向雇员追偿,比如扣发奖金或依照约定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 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残疾赔偿金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死亡赔偿金
    12、丧葬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 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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