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好了 医院给我开了1个月的出院观察期那道了以后或者停工留薪以后没回去工作公司就不用给我发工资还是等劳动能力鉴定下来~没去上班才不用给我发工资

2018-11-02 12:19: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
      
    1、 提出申请。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2、 进行审查: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对申请书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备的,应指导申请人予以补充。
      
    3、 鉴定程序: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
      
    (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
      
    (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如: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
      
    (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
      
    (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
      
    (5)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4、 鉴定结论
  • 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那么都有哪些程序呢?  
    一、提出申请  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也可以自行进行申请。  
    二、申请部门  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提交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除了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外,还需要提交相关的工伤医疗资料,其中包括工伤诊断证明,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  
    四、资料审查  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会对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劳动鉴定的内容,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  
    五、鉴定回避  如果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或劳动鉴定专家与被鉴定人或者用人单位等存在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鉴定结论的公正性的,申请人有权提出申请回避。  
    六、鉴定程序  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将正式启动劳动鉴定的程序,届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其中劳动鉴定医院将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则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  
    七、鉴定结论  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并应当在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八、复查鉴定  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不过此结论将为最终结论。而当劳动鉴定委员会发现鉴定结论确有错误,需重新鉴定的,应提交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鉴定;决定重新鉴定的,由鉴定委员会决定撤销原鉴定结论。另外,如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也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
    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拿到劳动能力鉴定书之后,可以再根据相关情况确定工伤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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