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下关于在工地上干活摔伤后的赔偿问题,我爸爸前些天在工地上做事时发生工伤事故,两根肋骨骨折,现在差不多快过去一个月了,我一只在考虑这个赔偿问题,我爸爸去过镇海劳动局问过,他们说公司不再他们那里注册过,所以不能办伤残鉴定,我爸爸工作的公司是徐州一建筑公司,然后在舟山工地上摔伤的,而我爸爸是在宁波镇海区被招过去的,去的时候签有一份合同,不过合同不再他自己手里,我现在就很矛盾了,所以我想咨询下律师,像我爸爸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然后赔偿的话能赔偿多少?

2018-11-02 12:2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工作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应该是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九级伤残:
    工伤九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员工平均工资为2722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498元。

    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

    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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