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您好! 今年九月底,我妈妈早上去上班,发现厂里机器坏了,就准备骑着电瓶车回家,但是在厂门口被一辆货运车撞倒了,当时交警判那货运车司机全责,他也很配合,我妈妈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中,全部的医疗费用他都出了,我妈妈住了一个月后就回家休息了,但是她撞到的是头,还有两颗当门牙撞掉了,直到最近我妈的牙齿才补好,现在我们准备去派出所消案,我们要准备些什么呢?我妈住院期间我和我爸还有我姐都是轮流照顾我妈妈的,我二十三岁已在工作的(我负责每天晚上去陪夜),据说有误工费和护理费可以赔的。 但是现在那个司机说误码工费这些要我们向厂里要,这个可以算工伤吗?还有我们现在还没有去拿事故认定书,脑震荡和牙齿的等级鉴定。这些都需要吗?  现在马上要过年了,我们想在年前尽快将这个案子消掉,不然拖到明年的话是不是很难了?  谢谢您回答我的问题,提前祝您新年快乐!

医疗事故纠纷
2018-11-02 12:4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后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双重赔偿并不是两类赔偿相加,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的地方是伤者得到肇事方赔偿后,工伤赔偿要做一些扣除,如医疗等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
    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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