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职工上班途中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摩托车与护栏相撞,无其他肇事者)。交警队认定该职工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理由是无证驾驶,且临危措施不当。后该职工所在的单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办理了工伤保险),但劳动局认定不属于工伤,理由是无证驾驶违反了治安管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一)项规定的立法本意,不应认定为工伤。 

我想请教大家的问题有二: 

1、在单位与职工(或其亲属)双方均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劳动局能否作出不是工伤的认某某论?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据此,我可不可以理解为,只要单位与职工均认为是工伤,劳动局就必须作出属于工伤的认某某论呢? 

2、无证驾驶致伤到底属不属于工伤?(职工在重庆,据查重庆大多劳动局和法院不认为此种情形属于工伤,这种情况对职工一方很不利。而国家又没有一个明确的针对此问题的解释) 



请大家不吝赐教,谢谢!

2018-11-02 12:4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证驾驶算不算工伤规则: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4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无证驾驶算不算工伤规则: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无证驾驶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了。
  •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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