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向你们咨询一个问题。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公司有给我们医疗保险。前一段时间去某医院检查患有前列腺炎,医生建议治疗。由于这家医院是社保局非定点医院(专科医院),我就问医生在这治疗能不能报销,医生说挂住院号,可以去社保局进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但实际是我看的是门诊医疗。也就是说医生对我是挂住院的名义,但看门诊。治疗花了一万多。在打印住院医疗发票的时候,由于我实际上看的是门诊,没有交住院费。结果住院医疗票据上没有床位费、护理费等,只有医疗费用。最后我拿着医院给我准备的报销材料去社保局报销,社保局退单了,理由是门诊医疗不能报销,我跟社保局说我是住院的,社保局说如果真的是住院,怎么没有住院费、护理费等,一定是医院违规操作,最后没有报销。
因为是医生告诉我说可以报销,我才在他们那儿看的病,要不然我不会在那看的(口头告诉,我没有证据,只有不含“住院费”的住院发票),现在不能报销,我花了那么多钱,请问可以起诉医院,对我进行赔偿吗,赔偿的费用拟定为可以报销时社保局应支付的费用?如果起诉,胜诉率有多大?如果试着起诉,请问1万元的诉讼标的额,需要多少诉讼费?
谢谢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