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因在一个单位工作过一个多月后调离别的单位上班,因为了感谢以前单位同事,于是晚10:20给以单位的领导打电话说明天晚上我大家吃饭,本人老家带来糯米给大家尝一下,后来以前单位领导说“我们全体单位员工都到吃夜宵,你把糯米酒带我们大家一起喝算了,没有必要明天晚上请我们吃饭了”于是我就拿了二十斤糯米酒去跟他们一起吃夜宵去了。

   当我二十斤糯米去的时候,以单位领导和同事及另个村里有一个党支部张某一起到已经到喝白酒了,后来另一个同事说要白酒 ,我说不喝白酒就喝从家乡带的糯米酒,后来把二十斤糯米喝了只剩下三斤糯米酒了。晚上12点钏最后大家说回以前单位休息。

    村支部书记张某也一起跟到以前单位里,以前的同事说要打麻将,后来村支部书记张某和以前的同事一起麻将了,我不会打麻将也不懂,我只有做另外一房子和没有打麻将的同事吹牛,由于我明天会参加开会,我去睡觉了

    我睡觉后凌晨2点钟,不知道为什么村支部书记张某和以前单位同事打架,村支部书记张某被以前单位同事打伤住院了。

    就这情况,你是否在打架事件中是否责任,因为糯米酒是我提供的,是不是不提任何责任。

暴力伤害
2018-11-02 12: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打架是一种故意行为,不符合上述三项的规定,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 公司按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劳动者在上班期间打架,符合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依次规定办理并无不妥。《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虽然是在上班时间,但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2、受害者可以报警,由警方追查行凶者的法律责任。  
    3、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肇事者不作出民事赔偿,可以将肇事者和工厂起诉到法院。工厂在上班期间没有保护劳动者,致使劳动者受伤的,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