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非常无助,特向你们请教,我下面该如果做。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在一个建筑工地打工,从二楼摔下来,跌倒了地下室的钢管上了,导致一条腿跌断了。我爸爸住的是建筑工地上的,夜里出来方便的时候,由于围栏没有弄好,从上面摔下来了。

          我爸爸是跟的一个小包工头干活的,那个包工头开始给我爸爸出的医疗费,这个我很感激,在第一时间他没有推脱,但是他说我爸爸这个不能算是工伤,所以可能后面的钱他不再出了。我爸爸的腿断了 需要治疗好久,而且医生说以后3年内我爸爸都不能负重了,我爸爸的年龄已经53了,在3年后他也不可能在出来打工了 干这种重活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工地是不是应该给我爸爸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做出补偿。

        现在家里只有我知道这件事,我妈妈的身体不好,而且性子又急;所以我们不敢告诉我妈妈;我一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话,我是不是就得去请律师,可是我们家是江苏的,我爸爸在山东烟台龙口那边打工的。异地打官司我们也耗不起,再说了我现在去请律师,估计都没有律师费。也不知道耗多久,也不知道能不能赢。

     我还有一事不明,我爸爸是住在工地上的,是工地提供的住宿的地方,他们的围栏有问题,难道就没有责任赔偿吗?如果不是他们的安全设施没有做到位,我爸爸也不用遭那么大的罪啊,难道我们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还路过的朋友帮忙,帮我分析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工地有责任赔偿我们的这些损失吗?我该怎么办?

     本来到网上搜索了一下说可以去找法律援助,可是好多人说法律援助不可靠。有的去找了还被打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再次恳请你们帮我这个忙,万分感激

2018-11-02 12:5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班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停工留薪期时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按所在地统筹地区规定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工伤赔偿责任采取雇主责任即无过错归责原则(也称为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具体指,只要发生工伤事故,不究过失在谁,企业主无论是否有过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可以计算,主要由两种方法:
    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