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浙江绍兴打工已十几年,二零一一年十月五日我在工地做水电,人在梯子上干活可突然断掉,就这样人摔了下来,后来送往医院,万幸只有左手手腕骨有三块粉碎性骨折,医院建议有两种手术:1开刀上螺丝,2保手接骨。经过考虑我还是选择后者,虽然医院是说明开刀花销大得多但好的快,但我想好好的一只手要开刀上螺丝不如多受几天磨难,就这样天天躺医院受着痛直到十几号医院给我送来催款单,此时我方才知老板所谓的给我交钱治也就只四千块钱,我也没放心上,当时我妻子在护理我她看了这单子就生气。后来的事让我一点没想到,因为手一直又肿又痛必须持续挂盐水而累计愈多欠款,我只好电话催老板交,他一直没交,这样又过了两三天,无奈再电话去催,老板居然说要我出院,只要我出院办好,他自然会交好欠款。我妻在旁边听到这话越加气愤,只好让他面谈,我妻看他作为老板不关心工人的伤情任是一味让我出院,一气就抛给老板一句话:人还没好要出院可以你就拿五万来。老板不做答复走了。那天以后,医院就对我停药,21号我痛得厉害请求挂水,医院说有规定一定要补交欠款才行,可我手头上也暂时拿不出,妻因我的手也不便工作,我们真的好为难只好又找老板,这次他直接说了给我两万块让我马上出院,还说他是算仁慈。我两口子都气愤了,人还不曾好,伤的程度都不好确定,医生那边只说四个月以内不可以干活,四月以后可以做轻活在酌情恢复才能,并且我再三问医生以后会有什么后遗症,他说在活动方面肯定是不太灵敏了,我三十多岁刚好是赚钱的最佳年龄,万一因为这手影响以后工作我找谁去,这样下来又僵了,一直到今,我妻这几天为此事四处奔走,很崩溃。唉,有哪位大人物能为我指点指点,能否告诉该怎样获赔以及大致可获赔多少,还有我几天被停药延误治疗老板应该负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18-11-02 12:5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上发生了工伤事故,无论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索赔,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合法的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1、因工伤死亡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员工在工地上劳动,因公负伤导致劳动者死亡的,可以获得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等项目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工伤导致劳动者死亡或者是丧失了劳动能力,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承担被扶养人的扶养责任。
      
    2、劳动者因公负伤没有死亡的情况也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一般的工伤赔偿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只有经鉴定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即构成十级伤残以上的,才能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  本项规定的30年、15年、5年只是承担残疾补助费责任的最高年限,并非任何一起医疗事故都必须赔偿满30年、15年或者5年。
    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第二十条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第二十一条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 工地骨折经鉴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