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走丢了报警不立案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8-02 14:2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申请复议,申请复核,向检察院投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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