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屋拆迁签名(2010)已经八年了!我和两个孩子的拆迁补偿还没有给我!更不用说我们的租金补贴了!

拆迁补偿
2020-08-02 14:30: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如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拆迁安置的赔偿标准要看具体评估情况,一般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比较难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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