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劳务公司干活,发生工伤,2011年3月份已经仲裁,裁决赔我8万元,现在找不到这家公司的地址,怎么办?仲裁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仲裁
2018-11-02 14:5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劳动者,处理工伤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注意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动;
    第二步,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否则也可能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第三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单位认可是工伤,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是,第
    一、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力作出工伤认定,不要盲目相信企业认可工伤的承诺(注:极少数地区规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认可为工伤的,可以按工伤处理。)第
    二、自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职业病,最晚不要超过一年的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对工伤受伤程度进行伤残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第五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工伤赔偿标准,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工伤赔偿案件的前提不是不只是先申请劳动仲裁,而是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情严重,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才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法律规定仲裁前置,必须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方可提起诉讼。

  • 一.劳务公司要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劳务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6)本企业特种作业
    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7)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8)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
    险有关证明;
    (9)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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