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两种: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如此约定的则为
连带责任保证。
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
仲裁(或同时一并对保证人起诉、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同时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或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
关键看担保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