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中的一方,另一方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借钱,需要一起负担,现在妻子逃跑,没有离婚,负担所有的债务,现在法院缺席,一方负担所有的债务,我可以不负担,为什么不负担呢?

离婚
2020-08-02 15:49: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一方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要看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来决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