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生产部经理,在处理员工工资结算问题上,因沟通不当被员工坎伤,公司报了工伤,现想确认一下在工伤修养期间工资应由谁赔付,具体按什么标准执行

2018-11-02 15:0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所以花的越多,那么报销的费用越多。如果有伤残等级的,伤残等级赔偿是另外计算的,和治疗费用无关。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如何处理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
    五十、百分之
    四十、百分之三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