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是包工头在一家公司里包了活是属于长期的那种,现在他带去的一个兄弟在上班时间内发生工伤,而且公司没有卖工伤保险。请问我朋友需要付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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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上述概念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
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遵循的原则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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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多少,但确实影响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兑现。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绝大部分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较有保障;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即使
仲裁或者法院判决,执行都麻烦。
但是必要的手续还是要遵循的。
工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后,可以拿着工伤鉴定书申请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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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有权向包工头清偿。
包工头是
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把工程发包或者转包给包工头,包工头招用的工人,在从事承包业务中发生
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或者转包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但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或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有权向包工头追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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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