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结婚七年了,女孩生了一个男孩扎了。 因为他和我感觉不到家里的温暖,所以现在到离婚为止,我想离开后带女儿去,男人不送,我想问我能不能带孩子离婚是我提出的,我结扎了,能向男人要求赔偿吗?

离婚
2020-08-02 17:0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必须明确说明一点,”结扎“只是一种避孕方法,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国家没有强制避孕一说,更没有任何规定能够说明,当事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与其是否结扎有关。  其次,双方在离婚时,只要认定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就应该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这是不可以的
  • 什么原因要求医院赔偿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