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先生,因为家里的关系,我要求辞职,但是公司不把工资控制一个月。 合理吗?

2020-08-02 17:1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离职的原因应该由谁举证?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发生的争议,是一种隶属关系的争议,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要求其举证证明其作出的行为是合法的。   
    2、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拖欠职工福利待遇、拒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等发生的争议,是一种由人身依附关系引起的争议,也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要求其举证证明其没有拖欠工资、福利待遇或依法提供了劳动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劳动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入职、辞职及解除合同的原因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双方均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无意继续存续劳动关系,一般视为由负有管理责任的公司一方提出,并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 无故扣工资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所以大多数公司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 不合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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