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2年02月退休,在2015年中发现同行业人员的招工之前参加工作的都合并一起计算了工龄,唯独我不熟悉政策,招工之前九年未计算工龄,后经单位帮忙交涉,人事局才同意加工龄,但不知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是从2012年补加,还是重新办理退休手续。或者以前不以计算,从现在起加上九年工龄工资。不知法律政策有何规定。

2018-11-02 16:2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退休一般所需资料:

    (1)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花名册;

    (2)加盖公章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和花名册(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

    (3)退休人员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县人事劳动局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信;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一寸彩照;

    (5)个人档案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手册。

    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 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一、带齐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存折或卡,并各复印一份复印件,社保卡、有户口本的最好也带上,然后直接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障局办理社保养老领取手续。 一般如果是下半年生日即达到满期领取标准的,可以在上半年即6月30号前提前办理申请,一般提前一个月办理领取手续即可。
    二、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到所在地社会养老保险局提出退休申请;
    三、社会养老保险局退管服务科对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查询(档案是否已经托管、参保缴费等情况),认为基本符合条件的,并告之申请退休人员:
    1、填写《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
    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彩照3张;
    3、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800元。
    四、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定期去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退休条件审批表》批复。
    五、社会养老保险局退管服务科核算好待遇后,将《随县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报人社局复核。经复核后,办理养老金存折。
  • 申办退休的程序:t  第一步:档案移交、领表t  参保人员可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内携带其档案存档证、《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到档案存档部门办理申请档案移交手续,同时在档案存档部门领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1份)、《联系卡》(1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份)、《退休申报通知书》。t  第二步:填表盖章t  申报退休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联系卡》、《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登记并加盖相关印章。
    t  第三步:退休申报t  申报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大二寸,1张一寸)、加盖社区公章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张),按照《退休申报通知书》限定的时间到长春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6~8号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t  申报后,按窗口工作人员提示的缴费月份及时到个体分局(金业大厦2楼)缴纳养老保险费。t  第四步:公示t  每月在业务大厅公布申报退休获批准人员名单、未获批准人员名单及未获批准原因。
    办理退休申报时,社保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将告知本期申报人员查看申报结果的时间,应及时到申报大厅进行查看。t  第五步:领取退休证、存折t  申报退休人员到业务大厅查看本人申报结果时,在公示板上同时提示公示人员领取存折的时间。
    退休人员按时到大厅(9~10号窗口)办理退休证、存折领取。t  领取退休证、存折时应携带的资料:t  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
    如果他人代领,除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外,还需出具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