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为朋友在信用社保证贷款,当初我自己签了字,然后(贷款出来之前)朋友要我妻子签字,我妻子不知道,我答应也不同意。 然后,贷款人伪造了我们的离婚证明,在妻子没有签字也不知道的情况下,借出了钱。 听说贷款人欺骗我的离婚手续贷款,我的保证人身份还有效吗?

离婚
2020-08-02 18:34: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贷款担保一般为连带责任担保,贷款人逃跑,担保人需要承担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违约金责任。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之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担保人即保证人,按照担保法规定,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续贷的
    同原贷相比,续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续贷对象为老客户;二是贷款信息基本一致,即贷款客户的基本情况及信誉、项目的基本情况、贷款的用途、担保等情况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三是贷款风险相对较小。
    借款人需提交的文件或材料
    1、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证明等 )的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与复印件;
    3、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的证明(包括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4、能够证明贷款合理用途的资料,如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纳税凭证、采购单;
    5、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或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计报告或与银行签订的抵押物估价协议,抵押物保险单;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女方是担保人,男方没有清偿债务能力,需要女方还债,。女方可以还请担保的债务之后,起诉男方追偿。另外规定婚姻期间共有债务,是夫妻一起偿还,离婚协议约定一方偿还,不担保就可以免责。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担保法》: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综上,有效的担保合同首先应该要符合合同法的构成要件;此外,主合同也须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