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父母结婚后建的,房产证上有父亲的名字。 现在叔叔家声称他以前分家了,向村委会出示了证明,只有村委会的盖章,证明没有其他签字,这个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不得不交给叔叔的话,母亲不签名就能过吗?这个赠与的过客需要什么手续

2020-08-02 18:4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 1、遗产赠予者的死亡证明书;
    2、准备好赠予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的说明;
    3、与赠予者的配偶、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达成的赠予协议;
    4、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5、到产权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 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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