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有一个三岁闺女和一岁的孩子,离婚之后小孩是否会给我一个?

离婚
2020-08-02 19:0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三岁父母离婚。一般情况是以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具体判给谁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根据《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规定的原则,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法律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定
    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一般情况下,孩子不满一周岁,仍在哺乳期。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女方要求离婚、或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或者存在特殊情况,法院会受理离婚请求。
  • 是可以进行离婚的。对于两周岁的宝宝而言,此时由于太小,很需要母亲的哺乳照顾。因此要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父母离婚的话,则通常孩子的抚养权都是会给女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