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请问,现在总监及老板对我不满意,但又没办法按照公司试用期考核炒掉我,现在一直在纠缠我,要求我自己辞职,并且告诉我说如果我坚持转正的话,未来会很辛苦,不会给我好日子过的。我想问,我如果转正的话,能否举证他们有这种恶意给我增加工作的情况,并逼迫我离开工作岗位。

2018-11-02 16:5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辞职了,要不要自己缴纳社保?如果属于自己主动离职,并且工作空档期可能长达几个月之久,那么个人还是建议将之前的单位缴纳先转为个人身份缴纳,连续缴纳社保。
    以防万一在失业期间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 试用期满后辞退员工,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协商解除合同的按一年一个月,不足半年半个月的,违法解除合同才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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