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在国外工作12年了。 现在四年都不联系我,也不给我生活费。 离婚后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8-02 19:4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你好,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分居满2年是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基础的。亲戚可以作为证人证明的。
  • 固定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证据,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都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如需帮助可电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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