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妻子想离婚,我们有两三岁的儿子,这孩子应该抚养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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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配偶实施家暴,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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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一年的小孩抚养权归女方,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需要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哪一方抚养更有利小孩成长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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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等情况分析,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还应当考虑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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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