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妻子想离婚,我们有两三岁的儿子,这孩子应该抚养谁?

离婚
2020-08-02 19: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证据证明配偶实施家暴,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2周岁一年的小孩抚养权归女方,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需要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哪一方抚养更有利小孩成长的原则确定
  •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等情况分析,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还应当考虑孩子的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