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在四川 但现在居住在广东  请问可以在广东 申请离婚

离婚
2018-11-02 18:0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是随着一个人一生的凭证。一般情况下,结婚的双方都是女方将户口迁到男方家。当然,也有例外,因为我国自古以来也存在倒插门女婿的说法。



    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并且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你可以不迁,只要与你离婚的男方没有意见就可以了。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因此法律是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的,但是离婚时需要达成离婚协议,就夫妻双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并在民政局进行备案,之后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 离婚户口迁移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离婚迁户口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离婚迁户口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离婚迁户口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离婚迁户口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离婚迁户口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离婚迁户口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离婚迁户口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离婚迁户口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