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半挂车司机,我从2014年2月份给本地的一个私人老板开车,一直开到2015年10份,欠了16000元工资,也打了工资欠条,现在打电话要工资他不接电话,发信息也不回,沒办法前几天到县法院上诉了,后来他去法院反诉说我操作不当追尾要求我给他赔偿所有费用?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8-11-02 20:3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首先,对方反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当事人不要纠结于此。只要其做好应诉和答辩的准备即可。其次,关于法院是否同意对方反诉,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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