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同事13个人申请劳动仲裁受理了、8月2号开庭、我那时不在没申请、现在可以补名单吗?

仲裁
2018-11-02 21:2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劳动仲裁的审理流程:
    1、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收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为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2、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作出裁决。调解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当即生效。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可自行和解,并由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办理撤诉手续。

  •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
    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
    5、上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得交纳一定的仲裁费用 办理程序: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保障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 仲裁的开庭程序一般包括开庭前准备、开庭调查、开庭辩论、调解、开庭终结五个步骤。
    (1)在开庭前,由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仲裁庭组成方式和仲裁庭组成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以及宣布开庭纪律。
    (2)开庭调查,首先由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进行答辩、提出反请求;其次,根据申请和答辩,查清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争议的焦点;然后,就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或仲裁庭收集的证据进行调查。
    (3)开庭辩论,一般的辩论顺序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分别向仲裁庭陈述其意见,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就争议问题互相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双方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根据当事人意愿先行调解,调解可以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仲裁庭则不进行调解。
    (5)开庭终结,开庭终结时,当事人阅读庭审笔录,并在笔录每一页上签名。
    仲裁庭成员也应在笔录最后一页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