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工作时,公司拖欠工资,答应归国后一年后付清,期间多次催要,一直推脱,至今2年多了,一直未给,请问可采取什么法律途径?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03 01: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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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劳动争议有四种途径,
1、协商
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先仲后裁",不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采用这四种途径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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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局或者法院。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
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
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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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职工应当首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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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