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2年3月至10月在一个私人承接的土建工程项目上工作,属于挂靠别人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后,民工工资在劳动局的督促下,已经拿到工资款。但管理人员由于碍于情面,一直没有撕破脸皮讨薪,之前打电话,承包人会接电话然后往后推脱,后面就基本不接电话了,短信也不回。由于没有欠条,账本也已经提交给他,因此手里没有太多证据,除了人证!我怕事情久了,对我方不利。之前有通过不合法途径解决此事,考虑到影响,现向律师寻求快捷管用的法律途径。如果走劳动监督大队的程序,请问下是找工地当地的劳动监督大队吗?并且求电话?!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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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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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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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欠条,则最好.
(一)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
(二)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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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