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在单位下乡的途中被车撞了至右脚踝骨折,我委撬单位领导去调解结果肇事司机赔偿了1·8的医疗和护理费公此而已,我没要,全让放在单位,并申请了工伤,请问我现在要求单位如何给予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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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途中被撞发生事故,如果你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就是工伤,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工伤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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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出现机动车交通事故,认定的为工伤符合的条件:
1、必须是回家的主要合理交通路线。
2、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果10分钟内就能到家,而你在下班后30分钟都没到家,那就不可以了)。
3、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你负的责任不能超过50%。出现工伤后,伤者或伤者家属应马上通知公司,让公司上报当地工伤认定机构。还有这种情况属于
工伤事故兼第三者
损害赔偿,医疗费由肇事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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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
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
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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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