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原告拒绝调解,庭审时拒绝在庭审记录上签字,请问法官怎样出调解书?

离婚
2018-11-03 08:2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调解,是指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想离婿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是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一般有以下调解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 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在办理过离婚登记后才发生效力的!
    对于作为双方当事人自由意思表示的离婚协议,在未生效前,其实质应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意向,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反悔,除非其后追认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否则该协议应未生效,对双方无约束力,一方就此提请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需依法审理并一并处理婚姻解除、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一揽子问题。
  •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离婚民事调解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可以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民事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