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保全债务人的银行账号股票

2020-08-04 17:11: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 财产保全一般是在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时才能申请的,如果对方只是欠钱不还,并没有转移财产,法院一般是不受理保全申请的。如果对方失踪并且转移财产,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2、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3、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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