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单位拖欠工资及欠缴住房公积金,现我来到新单位被告知新单位不能给我上住房公积金,因为原单位欠缴我的公积金,新单位提取不了我的公积金账号。原单位又没钱给补缴。劳动仲裁和法院都已经判决原单位给我们补发工资,但一直没能拿到钱。我怎么才能在新单位上住房公积金

2018-11-03 09: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写好发给你后,你打印即可),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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